超级兵书屋

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
第一百二十章 戈迪根能拿来做什么(第1页)

“你们巫师似乎对自己的魔法做了太多针对人类的调整。”会客室内,罗莉安支起一块小黑板,拿起一根小木棍敲击着一个字没写的版面,还煞有介事地戴上了一副小眼镜,她继续说道,“这说明你们的生活环境更加安全,除了作为同族的巫师罪犯,并不会受到太多魔力的侵袭。”

“是吧。”唯一的听众纳尔逊坐在一张刚从口袋里拿出的小折凳上,像个认真听课的学生一样点点头,“虽然世界上存在一些神奇动物,但是它们的能力其实并不强悍。”

“据我所知,确实是这样,”罗莉安认可地点点头,“纽特之前送我了一本他自己写的《神奇动物在哪里》,里面介绍了世界上绝大多数的神奇动物,在我看来,它们中虽然不乏能力强悍的个体,但并没有结成社群,这种群体是难以威胁人类的地位的——我是指那些并没有法术能力的人类,更不要说掌握了各种魔法的巫师了。”

“罗莉安,你之前生活的地方,有那种能够威胁人类的神奇动物吗?”纳尔逊好奇地问道,他始终对罗莉安天外来客的身份充满好奇,又满怀希望地问道,“你还能够回去吗?”

“我不知道能不能回去,不过我一直在做这方面的研究,”罗莉安有些推搡地摇摇头,下一秒又打起精神来,握住拳头轻轻挥舞了两下,说道,“研发魔法可是个慢工出细活的工作,我们不说这个了,继续之前的话题吧!我生活的地方没有所谓的神奇动物。”

“没有吗?”纳尔逊怀疑地挑挑眉毛,回想着罗莉安之前制造出的巨大火焰南瓜头,纳尔逊摇摇头,“你的那个杰克爆弹看起来不像是用来打人的。”

“当然不是,”罗莉安依旧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,说道,“你的理解存在误区,纳尔逊,你们巫师把那些具备魔法的生物称为‘神奇动物’,正是你们不认可它们威胁的表现,对巫师而言,所谓的神奇动物在大多数时候和动物并没有什么区别,而在我生活的地方,任何生物都有可能成为人类的威胁,包括最弱小的哥布林。”

“哥布林?”纳尔逊问道。

“类似于那本《神奇动物在哪里》中的妖精。”罗莉安解释道,“但似乎你们这里的哥布林战斗力很弱,也不团结,不然也不会老老实实地一直开银行什么的。”(注:见作者说)

“妖精们也曾经反抗过巫师,十七十八世纪尤为频繁,哪怕到今天它们也毫不掩饰对魔杖的渴求和对巫师的恶意。”纳尔逊说道,“它们是很团结、机灵的生物,也掌握着独特的魔法,曾经对巫师造成了不小的麻烦。”

“这样吗?”罗莉安的嘴张成了一个圆,她毫不掩饰自己的惊讶,解释道,“但是他们都没给我提过这茬事情。”

“呃……可能是因为这是魔法史的内容,几乎没有人会认真学习魔法史的课程,”纳尔逊说道,“至于纽特学长不知道,可能是因为他很早就退学了。”

“好吧,这不重要。”罗莉安说道,“重要的是,巫师们的魔法更多应用于同类,在伤害、控制和防御方面更加侧重人体结构,即使这些魔法的身上还留存着千百年前对抗巨大生物时的影子。”

“所以我需要改吗?”纳尔逊问道,“强化魔咒的威力和范围?”

“不不不,你为什么会这么想?”罗莉安丝毫没发现自己说的一大堆话很容易让人产生类似的联想,反问道,“你是觉得有什么巨大的非人形生物需要对抗吗?比如龙什么的?”

“不,那我应该怎么做呢?”

“相反,你应该强化这方面的内容,”罗莉安用力地拿手里的小木棍敲着空黑板,说道,“让你的魔法能够更加精准地针对自己的敌人,而不是用笼子把他困起来,据我所知,巫师应该有很多从笼子里跑出来的办法,比如你们的幻影移形什么的。”

“或许我可以在场地内施展幻影移形的反咒?”纳尔逊憨憨地突发奇想。

“你怎么傻乎乎的。”罗莉安戳黑板的手太过用力,让那根小木棍有些弯了,尖端呲出一串火花,她赶忙挥灭,解释道,“这是你们巫师使用的魔杖,是怀特送给我的。”

“好吧,”纳尔逊点点头,“或许我可以改变地面,让人无法站立。”

“你有没有发现你是个场面人,纳尔逊?”罗莉安无奈地扶额,说道,“你的想象力太匮乏了,仿佛被什么东西限制住了,你似乎很怕伤害到你的敌人?我注意到你的魔法几乎都是冲着控制去的,很难造成杀伤,而控制一个有反抗能力的人比击倒他困难多了,更何况你总喜欢弄一些大场面、大效果,什么都很漂亮,什么都很大。”

“大就是好。”纳尔逊还在狡辩着,说着什么“多就是好”之类奇怪的话。

“大确实好,但也要区分场合。”罗莉安说道,“如果面对一群敌人,你的那种浓雾确实很有效果,但是面对单一的敌人,虽然效果也不错,但那么大范围其实并不必要。”

纳尔逊点点头,不再狡辩,他像一个特效师胜过像一个巫师。

“我觉得你最后的弓弩就很好,”罗莉安回忆道,“那些尖锐的金属看起来就很有杀伤力,虽然有些原始简陋,你为什么不把弩箭直接用魔法甩过来呢?”

纳尔逊嘟囔了两句。

“怕伤到我吗?”罗莉安笑笑,说道,“如果你总是这么想,你最后会发现谁也打不过,以后这种情况不用担心,你们的魔法医学在我看来比攻击魔法先进多了。对了,你最擅长的魔法是变形吗?那个蛤蟆术?”

“好吧,”纳尔逊摸摸自己的肋骨,隐隐能够看到肋骨发出能够透过薄衫的淡淡金光,说道,“没错,我在所有的魔咒中对变形术掌握得最为熟练,至于蛤蟆……那是最近学习新魔法的副作用,它不叫蛤蟆术。”

海贼入侵之蜡像海贼团  从数码宝贝开始的无限之旅  竹马警官又抓我了  王妃也穿六零了  超极品神医  传奇从指环王开始  娇养病娇大佬后我成了团宠  我和大明星闪婚的日子  末世宝妈又A又飒  甜妻驾到:冷傲总裁甘为奴  巫妖的都市悠闲生活  斗罗之开局签到天水学院  全能大佬绝不瞎搞事  人生赢家:从扑街写手开始  和霸总离婚之后  穿书顶流大佬他又苏又撩  他乡远在莫斯科  诸天:从四合院开始  骑士,看镖  嫡女谋:绝色医妃倾天下  

热门小说推荐
我为天道:打造混沌最强世界

我为天道:打造混沌最强世界

成为大千世界天道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?秦御的回答是无力,是绝望的!麾下有着十万大罗金仙,金仙,太乙金仙数十亿,数之不尽的生灵。更是有着一次又一次打破桎梏,比之大罗金仙极限九重天,更要强悍千百倍的大罗金仙十二重天无敌存在。这种配置,在大千世界中当属无敌,本应当能镇压一切不服,横推一切。可让天绝望的,正是这些强悍到收束过去未来,跳出时空长河的大罗金仙。叛徒,全是叛徒!演员,全是演员!所有强者都背弃了生育供养他们的世界!长青仙界再也看不到一丝希望。只能等待被榨干所有养分,而后绝望的寂灭于混沌海。可就在秦御准备摆烂之际。祂身为穿越者的外挂到账了。意识深处有着一座造化之门。能根据祂自身强弱,渗透过来相当于万倍本源能量的造化之气。祂没有用来拯救尽是背叛,白眼狼的长青仙界。而是重开小号,打造出了一方混沌海中独一无二的世界!携无敌之势强势回归,将所有背叛埋葬…(本书有借鉴一定洪荒元素,但不是洪荒,请不要以洪荒为标准。)...

穿越三国,落魄汉室的江东之路

穿越三国,落魄汉室的江东之路

++穿越到了三国时代,他成了落魄的汉室宗亲。他不会武艺,却会造纸奇术,他要用造纸来改变天下。然而,家中突发罹难,他被迫仓皇而逃,他的命运从此改变南下途中,巧遇造反失败而逃窜的甘宁,与之结伴而行。他收名臣名将,关羽诸葛亮鲁肃黄忠陆逊尽入其手,从而南击孙策,北拒曹操,终成霸业当然,也少不了诸多三国时...

60年代,饥荒年,赶山挖百年参

60年代,饥荒年,赶山挖百年参

关于60年代,饥荒年,赶山挖百年参张汉水穿越到60年代的长白山下,在这个缺衣少食,闹饥荒的年代,有钱也难买到粮,但有粮绝对NO1。有粮在手,什么都有,有空间,传承『医经』还懂医术,以物换物,赶山挖野菜,采蘑菇,下河抓鱼摸虾,挖百年人参,打猎,在现代与过去实现财富自由,成为首富。...

血祭百万丧尸,我在末世当魔修

血祭百万丧尸,我在末世当魔修

郑毅从蓝星穿越到修仙世界,却碌碌无为,躺着在修仙界底层成为散修一枚。偶尔穿越到末日世界,血月横空,丧尸横行,厉鬼丛生这里简直是魔修的天堂。杀丧尸,炼厉鬼,噬幽魂,啖尸丹,修为蹭蹭的往上涨,不但没有天谴,修炼度还贼拉快,你说这上哪说理去?郑毅只能大喊一声,这不科学。然后转身回到修仙界,卖掉仙城居住权,连夜投奔魔域去了。摄魂宗,养尸宗,天魔教,噬魂道魔道宗门,我来了。郑毅大吼着,兴奋的投入到恶名昭彰的诸多魔宗怀抱。摄魂幡,引魂阵,黑煞功,养尸功郑毅热烈的投入到研究魔道法门的热情之中去了。别人修炼魔功,不是被正道拍死,就是被天谴,五雷轰死。而我是郑毅,正义的郑,正义的毅。代天行道,修炼魔功,功德无量。当有一日,郑毅布置下三十三万摄魂幡,号令百万恶鬼,操纵十万天尸,魔气滔天,围攻正道圣地的时候。无论是正道大能还是魔道大佬们都麻了。他们一起高呼出声,道你这魔头,为何没被老天爷劈死?这不科学啊!...

末世:重生之别人囤物资我囤老六

末世:重生之别人囤物资我囤老六

蓝星元历2048年,太阳一瞬间变成一轮血日高悬,天空中忽然下起无尽的灰烬。接触灰烬之人都会变成只知嗜血吞噬的丧尸,只有幸运之人接触到未燃烧殆尽的碎纸才能觉醒出异能。司徒直,两世悲剧,重生并且觉醒时间异能依然还被无情砍死,只因他觉醒的是无用的时间异能,末世前也没有空间囤积物资。死后还不安宁,苦逼成了游魂五年,看尽了人...

咦!恶毒女配咋变成娇媚尤物了

咦!恶毒女配咋变成娇媚尤物了

叶皎月是以爱为食的魅魔,美貌是她与生俱来的天赋,一次意外,她与系统绑定,开始穿梭各个世界,扮演恶毒女配。从此各个位面的天之骄子们全都红着眼拜倒在了她裙下,为她痴为她狂!①带球跑文中女主的拜金室友带球跑文中的超级大BOSS男主往往都只能对女主一个人有反应,但是如果出现了第二个人呢,虽然她虚荣又拜金②年代文中嫉妒...

每日热搜小说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