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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竟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走回芙蓉村的家里,时间也不过四五点。
农历十月,天气渐寒,地里其实已经没多少活了,渐渐进入冬闲的时间。
秋收刚结束,虽然各家各户手里都有粮食。
但毕竟还算是灾年,地里都没多少活了。家家户户除了那些手里特别有钱或者有粮的,能照常的一天三顿饭。其他人家,晚上早早就不做饭了。
做了也是一锅看不见几粒米的稀饭,蒸着几个红薯馒头,配着碗凉拌野菜。
就这,做出来也都是给地里干活的老少爷们吃的。
小孩子,好打发,煮粥的时候在柴火底下埋上几个红薯。打发打发,也是一顿饭。
又没干什么活,吃什么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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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至于,韩竟回家的一路都没见几家烟囱里升起炊烟。
倒是有不少小孩,趁着天还没黑,趴在村口前山上找着野菜或者捡着柴火。
那些孩子一个赛一个的干瘦,小脸黑乎乎的,衣服也是脏脏的,一看都是家里人没教着注意卫生。
也是,吃饱都成问题的情况下,哪还有时间注意孩子教育。
韩竟见过了被孟宁养的极好的冬冬,心里不免有着对比。而后,又微微松了口气。
还好自己能挣钱,每个月按时给家里打二十块钱,托爹娘哥嫂照顾闺女。
爹和哥都是老实人,自己钱也给到位。
家里照顾女儿肯定不及孟宁那样,但想来也不会很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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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拎着大包小包东西往前走了几步,却听到不远处的小山坡上传来细细小小的哭声,跟小猫崽子似的。
韩竟心里急着见闺女,也没过度分神,想着许是野猫下了小崽子。
也就是当他准备抬脚走的时候,却听见几个野孩子从上面呼啦啦地一声跑下来,直奔那个声音来源处。
为首的男孩子又黑又胖,跑在最前面,一口唾沫唾在前面,大喊道,“韩晓晨,我抓住你了。你这个没娘要的野种,我们抓住你了。来啊,上,我们再把这个小野种抓上去。”
“啊,啊。”那细小的哭声处似受到什么刺激般,突然大叫起来,也只会发出一个音节,“啊,啊!”
韩竟像是被雷劈了似的,愣在当地,而后扔下手里的东西,猛地向山上跑去。
韩晓晨,那是他的闺女。
出生在清晨,破晓而生。
他再三斟酌,再三想过,才取得名字。
他希望自己女儿一辈子遇事破而立,永如晨光般,光彩夺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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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竟大力推开围成一圈笑着骂着的男孩女孩们,看见缩成一团的单薄瘦小的女儿。她穿着见黑色宽大的长衫,上面满是补丁,左边袖子还断了半截,下面却只穿了见短短不到膝盖的裤子,布满泥土,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样子。
“晨晨。”
他喊出代表自己送给孩子最诚挚祝愿的名字,可晓晨头都没抬,只是把自己裹得更紧,缩成一个小小的团子。
韩竟静默了下,脱掉自己的军绿色外套裹着女儿小小的身子,把女儿紧紧地抱在怀里,低头在女儿头发上亲了下。
他抬起头,锋利的眼眸一个一个扫过在场的孩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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围在一旁的小孩们被韩竟目光所冻住,一动也不敢动,脚底冒着寒意。
甚至,有那胆小的孩子已经开始忍不住抽着鼻子,小声抽涕起来。
而那一群野孩子里面,有一个穿着粉色坎肩,扎着双麻花辫,约莫十一二岁的女孩。
她此时却怯怯看着韩竟,疑惑道,“二、二叔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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